个人支付限转1万,央行吹偏哨? (转载)

  央行近日向多家机构下发《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》草案,进行征求意见。意见中指出,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,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;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,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。(21世纪经济报道2014-03-15)
  如今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,各项新业务方兴未艾,支付宝、财富通网上购物,余额宝、OSO、微信支付等等,大大提高了普通百姓金融性收益、方便了人们的购物出行。对于这些新生事物,是站在它们前面引导、是站在旁边怀疑、或在其后面追赶?最不好的,就是利用行政权力和手段,站在前面阻截!限制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、年累计不超过1万,就是一种阻截行为。规定个人单笔消费不超过5000,月累计不超过1万,更是莫名其妙,国家不是鼓励消费,要扩大内需吗?这明显与国家大政方针背道而驰!
  究其原因,是这些新的支付方式、消费模式,“侵犯”了银行业老大们的利益,绕过银联的支付,让银联没享有到好处!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,已经成了人们网上购物必需的便捷通道;余额宝等等各种“宝”,其实就是一种货币基金,帮助老百姓盘活零散闲钱。它们的出现、成长、扩张,无疑使固步于传统业务的银行、银联相形见绌。这时它们不是想如何面对竞争,去创新产品、提高服务、方便客户、让利于民,而是想到最“简便”的方法——封堵。
  更要不得的是,其“封堵”的思路,是利用行政权力和行政手段。央行作为国务院主管货币政策的行政机关,却“义无反顾”地站在了银行和银联一边,对网络支付、手机支付进行打压限制,实在难脱“吹偏哨”之嫌。当前银行业和银联收入有一大块,就是顾客使用信用卡时产生和收取的手续费,费率为0.5%至4%不等,一般遵循 7:2:1比例分成:“7”归发卡行所有;“2”归收单方所有;“1”则为银联所有。互联网第三方支付,就是绕过了银行和银联,动了他们的奶酪。
  就在此前一天,3月14日, 央行下发了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(二维码)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,对支付宝、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和条码(二维码)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暂停。限额也好,“暂停”也罢,如果说是出于对支付方式的安全考虑,并不能完全讲得通。保障国家金融安全、提高支付安全,是央行职内之责,只能是如何完善预防,不能一“停”了之。消费者也不需要这样的“父爱主义”,来指点人们该如何购物、如何理财!
  李克强总理在3月13日记者招待会上说:“要正确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。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,我们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‘法无禁止即可为’,让政府部门‘法无授权不可为’,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,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动力。”对照这一重要讲话精神,对于市场主体间的不违法竞争,央行试不应吹偏哨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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