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原创]临时工未远去,志愿者已闪亮登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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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维扬卧龙
成都商报5月26日报道 近日,巴中城区一些公共场所张贴“求助书”称,巴中城管一副中队长拒交两元停车费,强行开车致收费老人摔倒受伤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城管部门回复,副中队长系“志愿者”。警方表示,当事人已被捕。
感觉我们官方真逗,招帮不顶用的人干活,整天戳祸,还要绞尽脑汁帮他们擦屁股,比如巴中市城管局一个副中队长停霸王车撞人致伤,抢救无效死亡,作为主管单位不是承担责任,而是忙着撇清关系,说那人是志愿者,好像说他是志愿者,就和城管局没有关系似的,真是可笑!这不是跟以前出啥事就把责任推到临时工身上一个辙么?
不管是临时工还是志愿者,他们只要穿上城管的制服,城管认可他们为自己做事,那出了啥事,城管局都要承担连带责任!更何况这个志愿者还是城管局的一个头,是一副中队长,他停霸王车不给钱还撞人致死,作为他的单位,哪能撇得清关系呢?再说,城管局的这种行为不怕寒兄弟们心么?平常卖力干活,功劳都是领导的,惹点祸罪责都是自己的手下的不说,单位还划清界限,这样的单位还值得去卖力么?
更遑论不管是临时工还是志愿者,他们都不是国家认可的工作人员,换句话说就是他们都没有独立执法资格,只能受命于城管局正式编制人员的吩咐办事,现在这个志愿者侯飞甫居然还是副中队长,也就是说他手下还有一班听命的弟兄,巴中城管局能解释下这是怎么回事吗?城管局有着正规编制的人员,还有一大批协管,还有临时工,现在连志愿者都达到至少一个中队编制,巴中这地何以如此特殊,城管这个机构需要如此之多的人员工作?
本来,在非工作时间人员出现任何事情都是和单位没有多大关系的,公安机关查询也是只是例行公事,通报顶多影响点名声,旨在警醒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时认真上心。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城管单位,遇到这种事会异常敏感,不是认真反思自己用人方面的过失,反而第一时间找借口撇清和当事人的关系,难道这样的撇清真的对自身检点有作用么?不反省到实质,那临时工挡箭牌只会越举越重,连志愿者都成救命稻草了!
一个个人在非工作时间的问题,本不该过多的关注到单位,但是如果经常这些单位的个人出现问题,而单位的回应无丝毫愧疚之意,反而撇清关系,那这个单位就绝对有问题,至少在用人管理方面存在问题!不懂得吸取经验教训,不懂得总结反思,那么错误就会一再重复,招录的人员素质只能是参差不齐,不知道啥时就惹出祸事来。城管如今的名声如过街之老鼠,就是例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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