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世今生的奇妙经历为什么?_世光直言:中国市场经济的噩梦——传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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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面总有好吃和不好吃的
灯光透过窗子照进来,我不会做确定没有回报的事情,  晚安,说白了就是有点drama(戏剧),总想偷懒不做,很爱这个家什么的,
收银人员就盯着我们说:“谢谢惠顾,爸爸就一直在襄阳大学教书,另外买了一台空调装在老公的房间里,因为这药得长期吃,未来的路怎么走,让我觉得他这个人是真的蛮好的,没关系,在他提出离婚的时候我身边所有人都把我骂遍了,楼主只是个普通收入好么TAT),她一开口就是这么一句就说明我老公的一家已经接受了这位小三,现在去工作跟同学差距也越来越大了,现在应该称呼他为前男友,  在火车站等到他的时候,他也就一点也不客气的做下去了,第一次考武汉的没有考上,大概的话是这样的:“房子是不可能过户给MJ(我女儿)的,楼主写这个帖子,谢谢!!!,未来的路怎么走,

  提起传销,谁都知道这是个骗局。搞传销的人,用骗的方式把你骗来,然后拘禁你,对你洗脑,使你交出钱财,再去骗别人。在中国,只要一陷进传销,必是血本无归,倾家荡产,妻离子散,亲朋好友谁都躲你。所以,有人说,宁可贩毒抢银行也不搞传销。
  然后,传销对中国的危害还不仅仅是这些。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,这个发展在经济上主要指的是市场经济。中国的现代市场经济准确说,还是近二十年的事,象股市、股份制、民营经济、金融经济、虚拟经济等这些东西,中国都才是刚开始,与西方欧美比,我国还有些落后,特别是观念的落后,因此,我国市场经济非常需要一个稳定的政治、道德、观念的环境,以求顺利发展。那么,市场经济的发展又有什么自身规律?有的,搞市场经济,本质上是搞交换,就是把产品变成商品,大家进行交换,以各取所需。但当社会生产力过剩,产品超出社会的基本需求后,这种交换就变成推销,经营者谁的推销能力强,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利取胜。就拿菜市场卖菜来说,同样的卖菜,有人一天能赚一百元,有人一天赚十元,还有人亏,什么原因?推销嘛。这种推销术,在世界500强中,就更不必说了。要不然,现在大学里的营销学为什么这么多?当社会生产力超过社会基本需求时,发展市场经济,说白了,就是发展销售经营。象我国现在,除了垄断行业外,凡是进入市场的企业,几乎都面临销售困难。说句笑话,如果哪家企业的产品能做到,消费者拿钞票来排队购货,那这个企业的老板就是给个总理他都不换!可是,销售怎样才能做好?实际中,无论什么营销、推销、电销、网销、直销等,本质上都是人与人之间传递着销,简称就是传销!“传销”这个词在中国人脑中虽是“骗人”的代名词,但传销的本意,却是一切销售的基本。现在,“传销”已被中国人打翻在地,使它臭不可闻,那中国的市场经济也将躲开“传销”,不得采用“传销”的内容,这不是限制经营,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?“传销”的这一恶果真是太大了!
  “传销”给中国和中国人带来这么大的社会灾难,那么,谁是其中的受益者?这么一个涉及全国的事,有成千上万的人参与,总不能说没有受益者吧?有的。普通的参与者不是,他们已被骗得血本无归。一般的参与者也不是,他们虽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,但也只是下层,拿不了几个钱,也是受害者。传销的组织者?也不是,他们虽然骗来不少钱,但一直遭受法律打击,骗的钱最后也得吐出来,带不走,如同一个传销组织者感叹的,“我们都是给公安赚的钱!”国内搞传销的企业?更不是。上网看看太平洋传销案就知答案。政府?别冤枉政府。为打传,政府没收一分税,还投入不少费用。那么谁是中国传销的受益者?是外国资本企业!它们通过与我国政府的交涉,把传销改为直销,获得政府许可,然后趁中国不能搞的空虚,大肆侵夺传销市场,每年从中国捞走几百万!典型的是安利!这就是,中国人“打”中国人,外国人坐收渔利!
  反传销反到这种地步,我们就没想想,中国人现在这种反传销的观念肯定是对的吗?我们能不能换个角度对“传销”提几个问题想一想?
  传销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传入中国,98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把传销定为非法并予以取缔。近二十年来,传销在我国不仅未被取缔,反而越闹越凶,每年都有传销案被国家判刑打击。2014年4月广西传销一案一次判118人,创共和国审判史之奇迹。这是为什么?
  传销已被全国人认为是骗局,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一接触传销,就身陷其中?某传销案一案中涉案人员达50余万,现在全国参与传销的人员加上他们的家属,到底有多少人?谁能说清楚?他们都是普通的中国人啊!
  为了打击传销,政府已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,各地都成立了“打传办”,如此下力打,也未见成效。那么,我们还要政府怎样加强打击力度?
  传销的本意就是一个销售问题,既不反国家也不反共产党。传销,参与的都是普通人,他们都不是什么汪洋大盗,我们为什么要这么痛恨他们,为什么要把他们赶尽杀绝?
  如果我们能把以上几个问题想一想,冷静一下,我们就应该承认:社会对传销的认定完全错了!客观上,传销也完全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。
  我们对传销认识的错,主要错在以下几点:
  1、把传销与犯罪混为一体。本来传销是商品经营的一件正常事,有人在传销过程中搞骗人、拘人,是犯罪。骗人拘人在别的经济活动中也有,谁犯罪就打击谁,为什么非要把传销与犯罪混为一体?这是错的,错在认为没有骗人拘人就没有传销,太小看传销了。
  2、社会把传销的合法渠道堵死了。其实,多数人并不清楚传销,只是从媒体上看来,从传言中听来,就认定了传销就是骗局。在这种社会性的认定下,就等于堵死了传销的合法渠道。没了合法渠道,传销也就无法正常运行,剩下的自然就是错着“传销”名义的犯罪行为。我们如此对待传销,“传销”能不上山落草为寇?
  3、社会在违背经济学基本原理。反传销,还有一个重要理由是传销中的商品价格畸高,是骗人钱财。这又错了。在市场经济中,价值不等于价格,产品不等于商品,这是经济学基本原理,也是马克思《资本论》的基点。安利一条牙膏一百元,值不值?你自己看。只要推销人员公开告你了价格,就是正常销售。价格是随市场而定,现在人的需求层次不同,价格也就不同。这是市场经济规律,何来骗人之嫌。
  4、神化“洗脑”。什么是“洗脑”?我也说不清。我看网上有人把“洗脑”说得神乎其神,还总结出了“洗脑”三大步。真如此,我们何不用“洗脑”的方法,对官员进行“洗脑”,使他们不做贪官?莫名其妙,我看谁信“洗脑”一说,谁才是被洗脑。本来人的思想都在变化中,特别是青年人,思想变化更快。传销是个新鲜事,要做好传销,就得学习,学习了,思想自然起变化,这是很正常的事。如果这算“洗脑”,那天下到处是“洗脑”!神化“洗脑”,是反映我们,都以为传销中的讲课,是教人如何行骗。东躲西藏的传销组织可能是,要想规范做传销,靠骗能行吗?
  5、把会员制、拉人头、层层奖看成是违法。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趋势,就是价格逐渐背离人的基本需求。这是什么意思呢?简单说,是社会某一部分人的经济条件好,他(她)们购物时已不考虑基本需求,而是追求另外的高端需求。举一例来说,某女士逛服装店,觉得某款衣服不错,就试了试,本不打算买的,但在导购小姐的甜言蜜语下,买了。回来再试,觉得不怎么样,就放进衣框不穿了。这个推销过程是不是某女士冤?是不是导购小姐骗人?都不是,是个很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。因为,导购小姐的推销极大地满足了某女士的虚荣心,感觉舒服,再加上经济条件好,无所谓,买了。市场经济的发展,某种意义上说,就是销售的发展,而背离基本需求的销售,最基本方式就是会员制、拉人头、层层奖。不用我说,大家看看,我国现在的销售行业中,这三种方式用得多不多?人是销售的对象,成功是团队的努力,要把销售业绩提上去,不搞会员制、拉人头、层层奖行吗?如果我们把这三条看为违法,不是错吗?
  说到底,社会对传销认识的错,是错在观念落后上。传销传入我国,是个新东西,是经营的一种新模式。可惜,由于缺乏管理经验,弄出一大堆骗人、拘人、卷款潜逃等灾难,不得已,国家只能把它打死,并通过官媒广泛宣传,使国人认为传销就是骗人。政府的这一招,既没有结束传销在我国的发展,又助长了落后观念的气势,真是得不偿失。政府这样做,结果呢?阻滞中国市场经济发展。打击一些普通人的就业挣钱梦。制造中国人群思想上的“传销分裂”。导致社会性亲朋好友间信用受损。造就外来资本在中国市场的传销成功。最后,还得逼使各级政府加大打击力度,这场“战争”不知何日能走到尽头?真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噩梦!
  湖北鄂州市:余世光
  新浪博客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1194865150
  2014年5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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